二是由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在这个案件中,原告根据俄罗斯宪法中的平等保护条款对一家俄罗斯旅馆提起诉讼。例如,一名俄罗斯法官平均一个月的工资为500美元多一点,而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的法官一年的工资有133000美元之多。
在纠问式的审判方式中,法官不论是在核查证据、运用证据方面,还是在决定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方面,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审理案件时不再考虑单纯适应政府政策的需要而是考虑公平。纠问式与对抗式审判方式之选择现行的俄罗斯司法制度是在欧洲大陆的民法法系,或称纠问式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的。在另一个更有意义的案件中,一名俄罗斯法官对俄罗斯刑事基本程序的合宪性提出了质疑。BELARUS是采用陪审制度的邦之一。
对俄罗斯人来说,价格要相对低一些。事实上,BELARUS宪法已经号召采用陪审制度,而BELARUS的领导人经常对宪法的规定置之不理。但这些改革,基本上还停留在微观的枝节性的层面。
这似乎有点不可理解——定罪权当然是法院和法官的,还有必要讨论吗?其实中国司法的真正问题恰恰在这里:长期以来,参加公开审判的法官,对重大案件往往是没有定罪量刑的权利的。首先,可以改变审的不判、判的不审的现象。从刑事审判改革中法院地位、法官地位,运作机理,可以窥见民事和行政审判中的一些规律性问题。在现阶段,提高司法机构的党内地位,至少可以加重法制在国家权力架构中的作用。
在重大社会危机到来、政治力量相抗衡比较微妙之时,别指望这样的一群人能够起稳定社会、衡平危机、保护民生的作用。一个刑事案件到了法院,公安、检察、法院是一方,被要求密切配合共同打击犯罪。
六、探索大区法院、专门法院模式摆脱司法地方化经过多年的对司法地方化、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反思和探讨,已经有学者提出以改变法院设置的体制来打破地方权力对国家司法权力的分割和司法权本地偏私问题。设立大区法院的设想,已经超出了法院自身所能够改革的范畴,只有依靠国家整体政制的改革。第六、可以杜绝来自权力的干扰。这种法律规定产生了滑稽的效果,即法庭像演戏,公开开庭时,律师声嘶力竭辩得再得力,不如检察院向法院一个内部电话沟通的意见更管用。
第三,可以真正落实错案追究制。[19] 王胜俊:《牢牢把握三个至上 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2008年06月23日《人民法院报》[20] 贺卫方:《不走回头路》《经济观察报》2008年7月14日。但官司缠身,他倾其所有也要这样去做。《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已经酝酿了十多年。
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法官独任审判的翻版。因此,从深层开掘一下现有司法制度的一些弊端和产生的原因,从宏观上理清一些思路,对深化下一步改革,不致走弯路,是有必要的。
这篇文章主要是谈中国法院和法官制度的改革的。就会出现无法无天的局面。
[10]在中国的实际司法框架中,中央政法委实际上握有代表中央统率司法的效能,因此最高法院在中央政法委和中央委员会中的权力配置,实际上体现了最高法院和全国法院的地位。影响现有司法制度公正和效能的几大原因影响当前中国司法制度公正和效能的原因,有些是人所共知的,有些则比较隐晦,有的受一些禁忌的影响,学术界尚不敢开展讨论。但2007年下半年各城市房价普涨,最高的城市每平米涨幅上万元。[21]有的主张在全国设立十个左右的大司法区,[22]也有人主张在全国设立七大司法区。1992年至1997年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许多审判实际上就是为了帮助落实指控意图、实现判刑要求。
公务员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服从。只是从教育、查处上做一些治标的工作。
因此,在这样的选才标准下是出不了真正的大法官的。要实现司法的相对独立、超脱、公正,让中国法院成为不为一时一地形势所左右的只忠实于法律的护法机构,必须要将法院在党内的地位提升。
[7]任建新,1988年至199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共中央政法领导小组成员兼秘书长,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秘书长。不单是因为一些如印花税征收的税收杠杆、基金可否入市的财政杠杆、银行是否加息的金融杠杆,国际热钱可否入市的外汇杠杆,可以从政策上直接影响股市外,还因为大多数上市公司是国家控股的。
同时还因为这些年强调依法治国的大背景和为了适应已经有很大变化的经济基础。这同市场经济的自由交易取向是不一致的。中华法系强调以德、礼治国,除了忠于皇权的成份,强调公平正义是主要核心。这已经有大量的事例可以佐证。
择要而言,是在观念层次,法院干预宏观经济行为还不符合新中国司法理念。七十年代对四人帮的审判,起到了振奋国民信心和统一思想的重要作用,因此被称为世纪审判。
法治政府,不单是指政府本身要依法行政,更体现为政府行为要受司法权的审查和制约。这种担忧其实也正是中国司法改革干脆无法真正涉及深水区的原因。
靠惩处和教育两手,已经无法完全奏效。因为司法裁判权在整个国家司法体制中属于最为重要的权力,在诉讼环节上有协调检察院、公安、律师的权力。
以对各地备案的地方法规、国务院的法规、各部委的规章进行违宪审查。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绝大多数是正确的和必要的,但无可否认的事实是,现有的许多来自权力干预的执法不公,是来自于党内权力。市长县长不但会有气无处出,反而可以让具体经办者博得一个顶住权力干扰、严格执行法律的好名声。肖扬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院长期间,搞了两个五年改革纲要,想走一条司法职业化道路。
法院地位提高了,司法的权威性会树立,人们会建立法律信仰和法治信仰,视法院判决为神圣,建立在人治基础上的上访大军[13]可以逐步平息解决,律师的地位能够真正提高,民权的保护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就能够实现。当庭判决,合议庭法官就必须高度集中精力投入庭审,充分听取控辩意见,及时归纳证据和事实,事先准备好法律依据,认真扎实地进行法庭发问和记录。
当前司法制度改革的基本途径选择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社会主义司法体制必须保障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由于现代结算制度和财政金融手段的强大,政府调控的后果和反应速度也空前地加大了。
一是楼市、二是股市、三是物价、四是币值(汇率)。[15]中国股市:上证指数从2007年10月的6124.04点,一路狂跌到2008年9月的1700多点,千万股民被深度套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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